新加坡的碳稅是其減碳政策的重要支柱,旨在通過經濟手段降低碳排放,並為低碳技術提供商業誘因。碳稅覆蓋了約 80% 的國家溫室氣體 (GHG) 排放,其中約 70% 來自製造業、發電、水務與廢棄物處理等約 50 家大型企業。
於 2019 年起實施,初始稅率為每噸二氧化碳當量 (tCO₂e) S$ 5,給予企業緩衝與調整空間。為配合淨零目標,新加坡政府自 2024 年起調高碳稅至 S$ 25/tCO₂e;並 план 在 2026–2027 年提高到 S$ 45,未來力爭至 2030 年達到 S$ 50–80。
為減輕對高排放但具國際競爭力 (EITE, emissions-intensive trade-exposed) 產業之衝擊,政府設立過渡框架 (transition framework),對這些企業的部分排放量給予暫時性配額 (allowances),但這些配額僅涵蓋其部分排放,而且必須基於效率標準與減碳計劃。
從 2024 年起,受碳稅企業可使用 最高 5% 的國際碳信用 (high-quality international carbon credits) 來抵銷其應課排放量。這些碳信用必須符合巴黎協定第 6 條 (Article 6) 以及 NCCS 的七項環保完整性原則。
政府預計這次調漲所得不會在本十年內創造淨額新增財政收入,而是全部用於支持國內去碳化相關措施 (如綠色技術投資) 以及緩衝企業與家庭承受的成本。為了避免電價以不合理方式轉嫁給消費者,監管機構 (如能源市場管理局) 將持續密切監察零售電力市場。
總結來說,新加坡的碳稅政策不只是懲罰污染,而是設計成讓產業有誘因減排、投資綠能,同時兼顧國際競爭力與社會承擔能力。
2023 年 4 月,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正式發布「淨零金融行動計畫」(Finance for Net Zero, FiNZ),其目標是動員資金支持新加坡及亞洲地區的淨零過渡與去碳化活動。這個行動計畫是基於 MAS 於 2019 年推出的綠色金融行動計畫 (Green Finance Action Plan),但擴大視野,將「轉型融資 (transition finance)」納入其中,即針對發電、建築、交通等高碳行業,提供投資、貸款、保險及相關金融服務。
FiNZ 行動計畫提出 四大策略目標:
資料、定義與揭露 (Data, Definitions & Disclosures):推動一致、可比且可靠的氣候資料與披露制度,引導金融機構做出決策,並防範洗綠 (greenwashing) 的風險。
建立金融部門的氣候韌性:與金融機構合作,深化氣候情境分析 (scenario analysis) 和壓力測試 (stress testing),加強對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的管理。
支持可信的轉型計畫 (Transition Plans):MAS 將與國際組織 (如國際能源總署 IEA) 合作,制定科學為基礎的去碳路徑,供金融機構參考作為其減排目標與與客戶對話的依據。
促進綠色與轉型金融解決方案市場:擴大可持續債券與貸款補助 (grant) 範圍,納入「過渡 (transition) 債券/貸款」,同時設立防止 “過渡漂綠 (transition‑washing)” 的機制。此外,延長保險相關證券 (如巨災債券) 補助計畫,並藉由混合融資 (blended finance) 搭橋動員私部門與慈善資金投向碳密集產業減碳。
新加坡已承諾到 2035 年將排放量減少到 4500 至 5000 萬噸(CO2e)之間,即2035年國家自主貢獻 (NDC) 之一部分,該提案已提交《聯合國氣候框架公約》。2035年 NDC 建立在我們的 2030 年 NDC和為實現我們到 2050 年實現淨零排放的目標鋪平了道路。
推動垃圾及民生用水量降低,擴大太陽能與儲能設備安裝及進口潔淨能源。促使超低耗能建築設計,擴增電動車基礎建設鼓勵私車及公共運輸電動化,拓產公共運輸路線並使用潔淨能源,打造亞洲綠色金融中心及研發低碳技術,並增加城市自然環境。
《新加坡和迦納在 IA on CC 合作下啟動首次項目申請》新加坡和迦納已經制定了碳授權程式,根據其碳信用實施協定對項目進行信用,根據《巴黎協定》第6條進行合作。
新加坡於 2022 年 5 月正式加入「First Movers Coalition」(FMC),成為政府夥伴之一,與丹麥、印度、意大利、日本、挪威、瑞典、英國與美國共同參與。FMC 是一個由各國政府與企業組成的平台,透過企業採購力與供應鏈,創造早期市場以推動創新能源技術。
新加坡此舉展示了其致力於中世紀左右實現 淨零排放 的承諾,並特別針對「難以減碳 (emissions-intensive)」產業,如航運、能源與化工等,強化與私部門合作。為此,新加坡正與企業合作建立 全球海事脫碳中心 (Global Centre for Maritime Decarbonisation),以試點及部署低碳船舶技術與燃料。同時,公共研究機構與能源化工公司合作建立 碳捕捉與利用 (Carbon Capture & Utilisation) 測試床 (translational testbed),評估捕捉技術與應用潛力。
政府也計畫主動動員企業加入 FMC,鼓勵跨國協作與技術交流。交通部長 S. Iswaran 在世界經濟論壇 (Davos) 宣布新加坡加入時指出,新加坡身為全球商業與金融中心,有能力在 FMC 中推動創新低碳技術發展,並與產業界緊密合作,共同促進低碳未來。
總體而言,新加坡加入 FMC,是其淨零路徑中一個重要策略,利用國際合作與市場力量,特別聚焦高排放行業的技術商業化與低碳轉型。
資料來源:工研院產科國際所,
Singapore Ministry of Sustainability and the Environment
新加坡為亞洲重要金融、服務和物流中心,自1819年開埠以來其地理位置使其成為全球最大的轉運港口之一。新加坡政治清廉、法令執行徹底,配合完善的營商環境使其成為世界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。
新加坡也擁有以電子、能源化工、精密工程為代表的先進製造業,為全球第四大高科技產品出口國,也是世界第三大煉油中心和石油貿易樞紐之一。其主要出口項目包含石油提煉品、電子零配件、電子機械等。
604萬
(2024)
5,307億美元
(2024)
90,689 美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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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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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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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工研院產科國際所、世界銀行、Branddirectory (2021)、C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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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工研院產科國際所、Net Zero Tracker